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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章

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学校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7 14:40:27 浏览次数: 【字体:

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

学 校 章 程

(修订讨论稿)

序言

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创办于19989,位于苏州古城东郊的金鸡湖畔,位于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合作开发的工业园区西隅。

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依托园区国际化、高品质的区位优势,坚持“开放教育”之路,融合多元文化,确立以“办一所活泼泼的小学校,育大气胆气灵气的太阳娃”为办学愿景,面向“全体学生”施教,关注“全面发展”方向,构筑“有效、快乐”的理想课堂,办学特色彰显得更为鲜明,成就了爱意浓浓的“心灵家园”、个性健康的“人性公园”、人文凸显的“文化圣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办“百姓认可、学生喜欢”的品牌学校,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  本校全称为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学校于2003年通过江苏省实验小学评审,2004年增挂“苏州工业园区实验小学”校名;英文表述为Suzhou Industrial Park Xincheng Garden Primary School学校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慕路77号。英文地址:NO.77,SU MU ROAD,SUZHOU INDUSTRIAL PARK. 邮政编码为215021;校园网址为https://xgps.sipedu.org/。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校由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举办,是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本校是一所实施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  学校面向“教育局规定的施教区域”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坚持“构建师生和谐成长的共同体”的办学思想,积极实施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素质教育,以优质教育、高效管理服务于学生,贡献于社会,办一所孩子喜欢的、老百姓认可的家门口的好学校。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  “生态化教育乐园”是新城花园小学的建设目标。努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使其成为一所“洋溢着浓浓爱意的心灵家园”,一座“尊重自我、注意创造精神培养、师生个性都能健康张扬的人性乐园”,一所“凸显人文精神、弥漫科学气息的文化圣园”,一所具有现代气息的e园。创“规范加特色”学校,育“合格加特长”学生;具有“人文化、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特质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品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发展目标:从适应社会发展和儿童个性发展的双重需要出发,立足于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基础素质的新视点,使学生初步具有现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学生拥有健全的人格,包括健康的心理和优良的品德;良好的习惯,包括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浓厚的兴趣,包括对新生事物的兴趣和对学习的兴趣;扎实的基础,包括扎实的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健壮的体魄。以“轻负担、高质量”的教育管理,全力为太阳娃的幸福人生奠基。

教师发展目标:以文化涵养师德,以科研打磨教艺,培养“德艺双馨”教师。即有爱心、有责任心、懂心理、会教学、德艺双馨的教师。每位教师都要成为“三心”(爱心、责任心、公正心——热心、细心、恒心对工作,爱心、耐心、关心献学生)教师,为人师表,学做世范。同时,优化教师专业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提升教师科研能力,提高教师教学质效;凸显教师个性风格,打造智慧型教师,成就一批优秀的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成为市、省乃至全国的名师。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学校精神:“坚韧不拔,追求卓越”。

校训:规范而自由

校风:和而不同

教风:诲人不倦

学风:学而不厌

教师诺言是“热爱教育事业,严守师德规范,爱心、耐心、关心献学生,热心、细心、恒心对工作”。

学生誓言是“现在我是新城花园小学的学生,长大了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知道只有努力才能获得成功,所以我每天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进步。我相信我能成为好学生”。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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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学校标识是“太阳花”。由红、黄、蓝三原色组成,红色象征热情开朗,黄色象征温文尔雅,蓝色象征聪慧睿智;标志的含义是:我们的学校绿草茵茵,花团锦簇,就像一个美丽的大花园;我们的学生生气勃勃,活力无限,犹如一朵朵绽放的太阳花

校歌:《太阳花心语

校刊物:《太阳人》《太阳语》

校庆日926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 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新城花园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等有关内容。学校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履行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设校长1名,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并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学校设副校长2名。校长、副校长由上级党(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履行管理职责。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提出拟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必要时校长可邀请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多方面的工作,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

(二)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决定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的聘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参加竞聘考核,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长任命(聘任)。

(三)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与教师订立聘用合同

(四)根据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制订学校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设置开发校本课程,确定教学进度,选用教材,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六)按财务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上级的拨款和社会赞助等各种收入以及校舍设施、仪器设备,合理安排使用。

(七)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八)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按规定履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  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学校设党支部书记1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学校设支部委员4名。书记、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每届任期3年。学校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党支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支部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可列席会议(党内法规或上级党组织明确不适合参加的除外)。根据工作需要,书记可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党组织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学校不断完善党组织建设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将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支持学校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建阵地、场所、设施等建设,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学校设立党办(党政办)、校办,其负责人由学校党支部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选任工作。学校党办(党政办)及人事、德育、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学校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是学校的党内监督岗位,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机构为学校工会,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内部管理机构】 学校设置  校长办公室    教导处  德育处 科研处 总务处   信息中心  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其他常设机构】 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行政例会,负责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校内维权制度】 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维权办公室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小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德育部门通过定期的学生座谈会、学生问卷及时了解和处理师生间的各种纠纷。党支部、工会通过访谈、谈心形式了解教职工需求,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健全调解机制,通过学校常务法律顾问,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第二十条【平安校园制度】 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办学监督】 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利用网络平台、家委会、家长开放信箱等形式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完善办学。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教育教学管理架构】 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全面负责本年级的管理工作,带动本年级组教师贯彻、落实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本年级组教师分工与管理、学生活动、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定期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德育管理】 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

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德育处专管,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的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注重书香校园特色活动、阳光体育轮滑特色项目的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继续以读书日、校园运动会、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四条【班级管理】 每个教学班配备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事务管理和班集体建设。班主任要同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协调工作。班主任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好评语,填写素质教育报告书和学生登记表。

加强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社团管理】  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性特长。

搞好学科课外活动和兴趣活动,组织各种有益的活动,活跃学生身心,开发学生智力,培养特长人才。

第二十六条【课程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标准》、课程标准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七条【教学管理】 采用班级授课制。 

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效开发学生的潜能,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的体验;高度重视学生正确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培养。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他学科均为考核科目。尝试评价体系的改革,将态度、情感、思维、能力纳入评价系列,逐步实现评价指标多元化、评价形式多样化。

做好提优补差工作,为尖子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后进生提供更多的关心帮助,维护他们的自尊,保持他们的自信,真正做到对每一个学生负责。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六小时。布置作业和预习内容分量适当,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书面作业不超过1小时。作业预习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

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创优、评优活动;参加各级各类学科、文体竞赛活动。

第二十八条【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建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可以上岗的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三十条【艺术、科技教育管理】  每年举行一次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每年举行一次科技节,通过科学周一系列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三十一条【劳动实践教育管理】  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农林业生产劳动,养成劳动习惯。

第三十二条【信息技术管理】 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三十三条【教育科研管理】 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实验,用教育规律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从提高全体学生的全面素质着眼,改革课堂教学结构,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基金和导师团队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不断总结推广在教改与科研实践中获得的成功经验,提高学校整体办学质量。

第三十四条【节假期管理】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按时开学、放假。节假日指导组织开展雏鹰假日小队活动、社区服务活动。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入学】 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施教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凡入学受教育者即取得学籍,为学校学生,并建立学生档案。

    第三十六条【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义务。

(二)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参与社团的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三)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励或社会资助

(五)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遵守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十八条【学籍管理】 按照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依法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九条【学生评价】 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评价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十条【学生资助】 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爱心基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学生自治】 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二条【学生评教】 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部分依据。

第四十三条【学生权益维护】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坚持正面教育原则,推崇赏识教育理念,经常肯定成绩和进步,善意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随意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四十四条【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四十五条【人事制度】  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鼓励无偿补课,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确立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职工权利义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教师培训】  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教职工待遇】  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班主任】  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教师考核】  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定期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奖励、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教师奖惩】  对在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校纪校规,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柒佰零玖万元,2012年开办资金增补至捌佰柒拾柒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全额拨款财政补助收入。

第五十五条【资产保护】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资产管理与使用】 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定期对校舍及其财物进行维修和维护。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改善学校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体育馆、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资产安全】 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收费】 学校除全额财政拨款外,无其他收费。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严禁乱收费。

第六十条【社会捐赠】 设立爱心基金,师生捐款、义卖所得收入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或突发事件的人道捐助。

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

第六十一条【育人体系】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

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家长委员会】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注重德育、学生安全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促进学校发展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会,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家访等形式开展家教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每学期,举办家长学校培训、家长会、家长接待日活动。

第六十三条【家长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 办好家长学校,制定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访工作,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社区服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城市发展建设。

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六十五条【综合治理】 依靠街道、社区、公安、城管、交警、消防等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身心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对外合作交流】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增加办学影响,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与新加坡孺廊小学、澳大利亚本迪戈黄金广场小学等结为友好学校,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六十七条【校友会】 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制度体系建设】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涉及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九条【章程生效程序】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条 【法制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一条【章程修订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二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学校  校长办公室  负责解释。 


终审:校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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